正文 兰州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延长至3年 nihdff V管理员 /2023-06-05 /19 阅读 0605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693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近日,据“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自2023年6月1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了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现行的以购房合同(协议)网签备案日期(签订日期)、拆迁安置房差价款缴款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1年内可以提取调整为3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只能提取1次。通过这次优化,职工购买住房后3年内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wcflxd.cn/post/7196.html